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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《感官分析 食品感官货架期评估与确认方法》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函
发布日期:2018-11-07    新闻来源: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
核心提示: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(计划号:20120657-T-424),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国家标准《感官分析 食品感官货架期评估与确认方法》已形成征求意见稿,按照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。
  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:
  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(计划号:20120657-T-424),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国家标准《感官分析  食品感官货架期评估与确认方法》已形成征求意见稿,按照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,请填写《意见反馈表》,盖章或签字后于2018年12月5日前,以Email的形式反馈给我们,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。
  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。
   联系人:史波林
   电话: 010-57825134;传真:010-57825139
   电子邮箱:shibl@cnis.gov.cn
   联系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永安路36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昌平实验基地
 
  全国感官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CA/TC566)
 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
   附件:    《感官分析 食品感官货架期评估与确认方法》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.pdf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《感官分析 食品感官货架期评估与确认方法》国家标准编制说明.pdf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 《感官分析 食品感官货架期评估与确认方法》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.doc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 关于对《感官分析 食品感官货架期评估与确认方法》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函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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